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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一直知道我是想太多的人,
而我確實也很常想太多。

我想做的事情也太多了。

我想改變我的生活跟我的節奏。

我想改變我的工作跟不屬於我的公司。

不停告訴自己,
做這麼多沒有用的,
不會有人感謝你。

『沒錯,我知道。』

『但我會感謝我自己。』

因為我想要再進步快一點,
我想要再跳一點,
我想要再準備更多一點。

下一次,我一定要飛更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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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歲的夢想,是當一個音樂家。
二十五歲的夢想,是當一個老闆。

備註:
注意,我沒有說當什麼老闆,當什麼程度的老闆,
重點是,當老闆這三個字。

『三十歲的夢想,我想我花了一年多終於想好了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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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超能力,回來了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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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ayamii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