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該去睡的時間,
超過很久了。

可是我很想睡卻不想睡。

一個人很安靜的夜晚,
應該可以做點很不錯的事情,
像是看書、寫歌、畫圖...

以上三件事情,
卻在今晚忽然沒有天份了。

發呆,還是最漂亮的一種欣賞夜的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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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ayamii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